赠南昌宰
假邑邀真邑命分,明庭元有至公存。
叚邑邀真邑分明,庭元有至公存每。
每锄奸弊同荆棘,唯抚孤惸似子孙。
鋤姦弊同荆棘唯,抚孤惸佀子孫摺。
折狱不曾偏下笔,灵襟长是大开门。
獄不曾偏下筆靈,襟長是大開門新。
新衔便合兼朱绂,应待苍生更举论。
銜便合兼朱紱應,待蒼生更舉論出。
出处:全唐诗:卷702-65
處全:唐詩卷:卷702-65
假邑邀真邑命分,明庭元有至公存。
叚邑邀真邑分明,庭元有至公存每。
每锄奸弊同荆棘,唯抚孤惸似子孙。
鋤姦弊同荆棘唯,抚孤惸佀子孫摺。
折狱不曾偏下笔,灵襟长是大开门。
獄不曾偏下筆靈,襟長是大開門新。
新衔便合兼朱绂,应待苍生更举论。
銜便合兼朱紱應,待蒼生更舉論出。
出处:全唐诗:卷702-65
處全:唐詩卷:卷702-65